樂閎樂器有限公司《退款政策》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48

本退款政策適用於樂閎樂器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所經營之購物網站(以下稱「本網站」)之所有訂單。請於購買前詳細閱讀。

 

1. 七天鑑賞期(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)

  消費者享有 商品到貨次日起 7 天內之鑑賞期(非試用期)。

  鑑賞期僅供「檢視商品」,不代表可任意使用。

  若需退貨,請保持商品完整並依本公司流程辦理。

 

2. 退貨申請條件

退貨商品須符合以下條件:

  商品保持全新、未使用、未受損

  商品本體、配件、包裝、吊牌、保固卡、贈品皆須完整

  外箱不得破損(除合理開箱痕跡外)

  不得有刮傷、撞傷、磨損、氣味(如香水、菸味)等情形

若不符合上述條件,本公司得拒絕退貨。

 

 3. 不適用退貨之商品類別(樂器專項)

基於衛生、安全與商品性質,下列商品 不適用七天鑑賞期退貨:

1)個人衛生性商品

  簧片(Reeds

  吹嘴(Mouthpiece

  吹口護片

  通條、清潔布、清潔棒

  口風琴本體、口風琴吹管

  其他會接觸口鼻之商品

2)客製化商品

  特製配件、專屬零件

  特別訂製之樂器或零件

3)維修、檢測、調整服務

  維修費用

  檢測費

  調整服務(如皮墊調整、調整連動桿、調整軟木等)

4)已使用或明顯影響二次銷售之商品

  樂器已經吹奏、明顯拆封有吹奏痕跡

  樂器表面有指紋、刮痕、撞痕

  包裝破損或缺件

 

4. 退款流程

1)提出申請

請於收到商品後 7 天內聯繫客服,提供:

  訂單編號

  退貨原因

  商品照片(含外箱)

2)審核

本公司將於 13 個工作天內審核退貨資格。

3)寄回商品

  經審核通過後,請依指示將商品寄回指定地址。

  若因商品瑕疵或出貨錯誤,本公司負擔運費;

  若因個人因素退貨,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
4)退款

  本公司於確認商品無誤後 37 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。

  退款方式依原付款方式退回。

  若使用信用卡,退款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為準。

 

5. 商品瑕疵或出貨錯誤

若您收到的商品有以下情形:

  出貨錯誤

  商品瑕疵

  運送過程損壞

請於 48 小時內拍照並聯繫客服,本公司將協助換貨或退款。

 

 6. 特殊商品(大型樂器)

如上低音號、上低音薩克斯風、低音管等大型樂器:

  若需退貨,請務必保持原廠外箱與保護材料完整

  若外箱遺失或損壞,可能需酌收整新費

  配送與回收方式可能另行安排

 

 7. 本政策之修改

本公司得視營運需求調整本退款政策,並於網站公告後生效。

消費者於政策更新後仍使用本網站,即視為同意更新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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