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閎樂器有限公司《退款政策》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4月8日
本退款政策適用於樂閎樂器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所經營之購物網站(以下稱「本網站」)之所有訂單。請於購買前詳細閱讀。
1. 七天鑑賞期(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)
• 消費者享有 商品到貨次日起 7 天內之鑑賞期(非試用期)。
• 鑑賞期僅供「檢視商品」,不代表可任意使用。
• 若需退貨,請保持商品完整並依本公司流程辦理。
2. 退貨申請條件
退貨商品須符合以下條件:
• 商品保持全新、未使用、未受損
• 商品本體、配件、包裝、吊牌、保固卡、贈品皆須完整
• 外箱不得破損(除合理開箱痕跡外)
• 不得有刮傷、撞傷、磨損、氣味(如香水、菸味)等情形
若不符合上述條件,本公司得拒絕退貨。
3. 不適用退貨之商品類別(樂器專項)
基於衛生、安全與商品性質,下列商品 不適用七天鑑賞期退貨:
(1)個人衛生性商品
• 簧片(Reeds)
• 吹嘴(Mouthpiece)
• 吹口護片
• 通條、清潔布、清潔棒
• 口風琴本體、口風琴吹管
• 其他會接觸口鼻之商品
(2)客製化商品
• 特製配件、專屬零件
• 特別訂製之樂器或零件
(3)維修、檢測、調整服務
• 維修費用
• 檢測費
• 調整服務(如皮墊調整、調整連動桿、調整軟木等)
(4)已使用或明顯影響二次銷售之商品
• 樂器已經吹奏、明顯拆封有吹奏痕跡
• 樂器表面有指紋、刮痕、撞痕
• 包裝破損或缺件
4. 退款流程
(1)提出申請
請於收到商品後 7 天內聯繫客服,提供:
• 訂單編號
• 退貨原因
• 商品照片(含外箱)
(2)審核
本公司將於 1–3 個工作天內審核退貨資格。
(3)寄回商品
• 經審核通過後,請依指示將商品寄回指定地址。
• 若因商品瑕疵或出貨錯誤,本公司負擔運費;
• 若因個人因素退貨,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(4)退款
• 本公司於確認商品無誤後 3–7 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。
• 退款方式依原付款方式退回。
• 若使用信用卡,退款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為準。
5. 商品瑕疵或出貨錯誤
若您收到的商品有以下情形:
• 出貨錯誤
• 商品瑕疵
• 運送過程損壞
請於 48 小時內拍照並聯繫客服,本公司將協助換貨或退款。
6. 特殊商品(大型樂器)
如上低音號、上低音薩克斯風、低音管等大型樂器:
• 若需退貨,請務必保持原廠外箱與保護材料完整
• 若外箱遺失或損壞,可能需酌收整新費
• 配送與回收方式可能另行安排
7. 本政策之修改
本公司得視營運需求調整本退款政策,並於網站公告後生效。
消費者於政策更新後仍使用本網站,即視為同意更新內容。